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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3-08-31 10:15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山西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立足新发展阶段,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西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过专项行动,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全省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围绕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30条具体措施。在国家28条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了提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全面落实行政监督责任2条措施。主要包含三大方面:一是加强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夯实结构质量。围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以及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等核心要素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完善落实,并着力加强急诊、门诊、日间、手术、院感患者随访等薄弱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二是强化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高过程质量。围绕日常诊疗行为、患者评估、三级查房、合理用药、检查检验、病历质量、会诊行为、急难危重患者救治、患者安全管理、护理服务等10个方面进行部署,指导医疗机构提升全诊疗流程的质量安全。三是织密质量管理网络,提高质控管理水平。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健全质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安全信息公开、探索建立“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机制,并在工作中强化目标导向、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在国家开展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破壁”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和“织网”行动等5个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实际,我省新增医疗质量提升专项培训行动、急诊质量提升行动、门诊质量提升行动、“四合理”提升行动、监管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等5个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方案建设要求和实施步骤,有序开展工作。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具体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发掘先进做法和经验,遴选年度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各专业质控中心负责制订本专业质量安全改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为行政部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实施方案和辖区具体方案要求,细化落实各项工作,强化基础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日常监测、分析和反馈;同时,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总结经验,将好的做法、好的措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医疗卫生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通知链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