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已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新修订《条例》的施行对于更好保障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8月21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山西省红十字会、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忻州市红十字会联合举办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会议。
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和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医务科科长、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重症监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欣主持会议,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郑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围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红十字会在推动器官捐献中的作用》《山西省OPO介绍》《省级OPO建设推动山西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进一步推动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的深入发展,加强了社会各界对《条例》的了解和认知。同时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授予“人体器官捐献服务工作站”。
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系统工程,通过这项事业,能够挽救更多的生命,为患者带来希望,同时也体现了人类社会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各单位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倡导公民积极参与遗体器官捐献和志愿登记,医务人员要加强宣传联动协作,培育支持器官捐献的社会新风尚,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