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对市直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方案》(忻人口发〔2011〕46号)和国家、省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享受一次性奖励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忻州市市直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十四批名单,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监督电话:0350—3305001 0350—3305009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