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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6-15 09:29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医院申请,我委对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符合“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 0350-3301921,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北五巷,邮编:034000。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