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辛高寿、白雪卿,医务科主任孙静、护理部主任张琴、医患办负责人郑建英,调解员蔚利先、赖红,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医护代表四百余人参加了培训。
副院长白雪卿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说: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培训,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2018年6月20日经国务院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7月31日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后,张海峰主任以《从医学评估视角谈医疗过错防范》为题,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讲解了医疗鉴定和医学评估相关知识,剖析了医疗过错认定的原则、医疗过错的分类,并对纠纷与过错相关防范提出了建议。
通过此次培训使医务人员对维护自身和患者权利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增加了法律意识,更新了法制观念,对医疗纠纷防范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为今后更好的加强医务人员自身素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