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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培训班在忻州组织召开

 时间:2021-04-09 15:22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受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的委托,4月9日,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忻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在同煤会议中心组织举办了为时半天的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培训班,对全省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省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主管领导、管理机构的主管主任、科长及相关人员27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会议由省卫健委妇幼处主任科员张志华主持。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处长王天定

 

  会上,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管增明对到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开班致辞。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处长王天定传达了“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通知”文件精神。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护士长杨心蕊

 

运城市盐湖区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办公室主任孙琰军

  接着,太原市、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区、晋中市榆次区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了各自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分享。现场还进行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现状分析、信息建设以及典型案例分析。

  省卫健委妇幼处主任科员张志华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须知、告知书、规范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新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她强调,一是主动服务。出生证明办理机构要在孕妇办理住院登记后及时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和办理须知,由接生人员要在24小时内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内的新生儿分娩信息,负责送至病房给予产妇本人或家属。二是履职尽责。由接生人员指导新生儿家属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其他相关信息,同时督促本人或家属按照《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三是依法依规。签发办公室审核资料完整后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母亲(委托人)审核无误签字领取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是儿童人生第一证,与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规范化管理,增强防风险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希望大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抓好落实,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做好这项服务于民、惠及民生的服务保障性工作,为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