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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01-20 15:54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努力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分别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贺贵平在各层会议上多次强调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多次听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委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问题,为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高位保障。 

  近年来,我委先后制定完善了《忻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忻州市卫生计生委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忻州市卫生计生委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忻州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忻州市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程序(试行)》、《2019年忻州市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工作的通知》、《2019年忻州市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依法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法治素养。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加大卫生健康政务服务在线平台网上服务环境建设,推进网上办事流程重组再造,网上政务服务流程达到“四级四同”,以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变“我能办”为“我要办”,政务服务窗口做到了集中受理、办理、处理,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印发了《关于改革部分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忻卫健发〔201935号)文件,就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明确、再部署。 

  积极推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编制公开全市统一的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并指导各县(市、区)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编制公布市本级卫生健康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达到取消条件的及时取消,能通过网上核查比对的,一律不再要求开具纸质证明。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制定了《忻州市卫健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与行政执法有关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清单、监督方式等信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经本级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我委从201511月起与山西台峰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法律顾问合同,山西台峰律师事务所委派该所侯玉萍律师(政治面貌:群众)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9年卫生监督“双随机”任务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全市17个卫生监督机构全部接受“双随机”抽查任务,488名在岗卫生监督员人,369人被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为75%。共接受1775单“双随机”任务(抽取比为19.50%)已全部执行完毕,完结率100%同时将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结果在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和国家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了公示。 

  (五)严格审查,进行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 

  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委内及委托执法单位进行了审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审核、对不符合或变动人员进行清理注销,重新申请上报执法人员信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六)严格执行《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邀请省级专家就此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市县两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综合运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通过文字、音视频记录等方式,对重点执法环节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充分发挥了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七)组织学习,强化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印发了《关于加强2019年法治建设的通知》,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干部职工自学,全体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学习任务。 

  结合实际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市县两级卫生监督员积极参加网络平台选学,全部达标。2019年共举办5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省级专家授课并进行了考试,市县共计500多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培训及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卫生监督员综合执法能力。 

  (八)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开展了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0月份,组织14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案卷互评。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了28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聘请省级专家从主体认定是否正确、证据收集是否确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评查;专家组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九)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创建工作。 

  我委将日常普法融入卫生健康特色宣传活动当中,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5”预防接种宣传日、“5.12”国际护士节、“12.4”法制宣传日及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摆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同时在委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专栏,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各县(市、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卫生健康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知识。 

  (十)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各类专项整治。 

  2019年加大了全市医疗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非法行医、“两非”行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组织开展了以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卫生等为重点的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了宾馆、旅店、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了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工作人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业法律人才匮乏,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完成标准不高;三是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少,工作压力大,完成工作任务难度大。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尾之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贯彻落实的开局之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验收之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对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拾遗补缺,持续推动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提档升级,为建设“健康忻州”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