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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送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还有效吗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19-09-26 | |
信件内容 | 2013年,原平市计生局给我送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一直没有缴费,现在缴费,那个决定书还有效吗,还能按上面征收的金额缴纳吗?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19-09-2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提问,我委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追溯期和时效限制规定,只要是违法生育行为,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一经发现,都可以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没有完毕的,应当按照征收决定书,继续征收直至完毕。 希望以上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