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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卫生监督所完成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时间:2019-08-02 09:23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卫生监督所

    325,国家卫健委下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当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抽中的单位进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截止729,全部完成了23家国抽“双随机”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工作,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对市直9家医疗卫生机构4家采供血机构全部进行了评分记分。通过此次评价工作,其中优秀单位12,合格单位1,并在国家卫生信息平台进行评分上报。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文件要求深入分析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传染病工作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体系和制度。同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监督执法与行政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逐步提高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效率与水平,为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好坚实基础。